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224章 (南唐)南唐的幸福日子

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

说的南唐先主,他的儿子李璟就是南唐中主,而他的孙子就是大名鼎鼎的一带词宗南唐后主李煜。继续说李昪,李昪在执政的七年间,基本上没有什么大事情发生,他的确做到了保境安民,这一点,所以我们就从几个方面单独说一下李昪的贡献,咱们综合的了解一下李昪这个人。首先李昪是个勤劳简朴的人,毕竟李昪出身底层,小时候受过苦,长大了虽然有钱了,能够过骄奢淫逸的生活了,但是他还是没有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,他只是将之前杨溥用的宫女和太监接手了过来,而且对于一些娱乐性的比如乐队啦,舞队啦,全部都没有增加,都是原来的那些人,甚至还有一些缩减。平时吃饭花销这一点更不用说,吃、穿、住、用都是十分简朴的,厉行节俭,可以说他为后来的人做了一个典范。再有一点就是政治和军事上的,李昪受杨行密和徐温的影响还是很大的,特别是受到了徐温的影响,那就是继续推行当时在徐温时代,徐温推行的保境安民的政策,当时的徐温力排众议在无锡之战之后和吴越和平共处,这就是徐温和平政策的一个体现,这一点也影响到了李昪。有人说李昪的仁厚宽容,还有爱好和平这一点都是小时候养成的,这种说法,我只能说有点扯了,李昪仁厚宽容,没啥说的,虽然性子有点急,脾气还稍微有点大,但是也能这样说,毕竟她让百姓们过上了几年好日子。但是说李昪爱好和平,这就有点扯了,而说李昪的这种性格还有以后的行为都是i他自己小时候养成的,这更是没有任何根据。一个人的性格受到环境的影响非常大,甚至能够达到改头换面的地步,年轻时候的李昪还是很热血,很暴力的,曾经跟着徐温打仗,好几次主动请战,这样的人的确是算不上爱好和平啥的。至于到了中年以后,他很少动用暴力。这个时候也是徐温保境安民政策的高潮时期,李昪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,在他尝到了保境安民这个政策的好处之后,他自然不遗余力的继续推行这个政策。

举几个例子吧,据说当时李昪刚刚称帝的时候,很多人都劝李昪,既然认了唐朝李氏为祖先,那么就要为祖先做点事吧,先把中原夺回来,恢复大唐江山再说。这个任务,对于李昪来说无异于痴人说梦,他并没有被大臣们忽悠住,他是个聪明人,时刻保持着自己的清醒。李昪说道:“我小时候就在军中长大,看到百姓们因为战争困苦不已,流离失所,就很伤心,现在我做了皇帝,要以民为重,不能随便出兵,祸害百姓。”这个借口好,大臣们谁也说不出来反对的话,不然的话那就是“祸害百姓”,其实不管这句话是李昪真实的想法,还是一个借口,都能看出来李昪对于战争还是不太感冒。其实此时对于南唐来说,他还是很占优势的,最起码在江南他是第一大藩镇,手底下常年拥有三十多个州,这样大的势力仅仅次于中原势力。当时南唐差不多有三个目标,一个是闽国,一个是吴越,一个是楚国。闽国最小,按理说也最容易,大臣们让李昪出兵,但是李昪不愿意,他说:“闽国高山丘陵,地形复杂,虽然国小,但是最少要半年才能平定,而且拿下了闽国之后,得到的还没有损失的多,不值得。”这一战还没开始就饿比李昪否决了。接下来是吴越,南唐的大臣们一直想要打吴越,原因也很简单,因为吴越是他们的老敌人了,而且钱鏐也死了,吴越要是出点啥状况,大臣们就都开始撺弄着李昪打吴越。刚好,有一年夏天,吴越的杭州失火了,这一次火大,皇城内部能烧的基本上都少了,此时的吴越王就是钱传瓘,打仗还行,但是很明显他没见过这么大的火,一下子吓傻了,神经有点不正常了。南唐大臣们听说这个消息,急忙请示李昪,赶紧打吴越把,干掉了吴越,就能称霸江南了,开疆拓土,成就一代伟业啊。李昪忍住了,没有受到这些大臣们的诱惑,他说道:“吴越王虽然有点傻了,但是吴越的整体实力还在,吴越国和咱们的实力差不了多少,还是小心点吧。”这一场战斗还是没有开始就再次结束了。接下来是对楚国的战斗,楚国地形平坦,国内政治乱七八糟,而且势力还小,这样打起来那可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吧。于是大臣们又去找李昪让李昪打楚国,但是李昪又说了:“楚国国小,咱们是大国,楚国的确是好打,但是打下来之后我落了一个以大欺小的名声,这不好,不好!”所以楚国这场战斗还没打起来,又夭折了。经过这几件事,大臣们算是明白了,这个皇帝那是不准备打仗,准备守住老本就行了,不求开疆拓土,所以就有大臣公开成和就骂:“田舍翁安能成大事”,骂的挺狠的,揭了李昪的老底了。其实在这件事情上,还真的不能说谁对谁错,李昪不愿意对周边的政权动手,虽然有他自己的考虑,但是事实上却是放弃了开疆拓土的机会,放弃了统一的希望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,坚持保境安民的李昪,为南唐百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,他的政策,为南唐百姓争取到了长期的和平安定的生活,这一点上来说他是功德无量的。从李昪自身来说,李昪的能力很强,但是还不是最强的,他和杨行密比起来差点,和李克用、李存勖。朱温等人比起来更是差了点,所以他能够在江南做个大藩镇那没啥问题,但是真要是逐鹿天下,李昪还真不一定有这个资格和能力。所以李昪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