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见到他们蹲下,更别说直接坐到地上,不仅仅是因为这样不卫生,更多的是原因是这些动作不雅,是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所不允许的。即便是李路悠,他远比同龄人要自律刻苦,对自身的要求更高,可是因为家庭环境的不同,他在这些个人仪表的细节上,也是不如白依山和罗索珲这两位室友注重。「那些人连喝杯酒,都讲究哪个年份的最好,泡壶茶,精确到多少秒都不能有任何偏差,我看着都觉得他们活的累,哪像我,想坐便坐,想吃便吃,从来不在意任何繁文缛节,活的最是轻松自在」乔十步咧开嘴笑道。「也不尽然」我大胆的说道:「一个人若是孤家寡人,自然可以活的逍遥自在,可当他和人有了亲密关系后,就需要考虑他人感受。比如说,一对夫妻,若是老婆一定要洗脚才能上床,而丈夫喜欢不洗脚就上床,那这个丈夫,他是洗脚上床好,还是不洗脚上床好呢?」乔十步听了我这番话后,居然若有所思,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子后,才说道:「说来我这辈子和三个女人关系匪浅,蓝可心是我第一任妻子,她是允许我不洗脚就可以上床的,可惜去世多年了。还有便是蔺江仙,这个女人是我现在的妻子,不过是李学究拜托我照顾的,虽然她三番五次爬上我的床,不过不管需不需要洗脚,我都不会再上这张床了。只有张荞卿,当年我刚从山上仓皇逃下,被正好路过的她救下,她教导我,进入现代社会后,一定要洗了脚才可以上床,哈哈,偏偏我在山上野日子过惯了,从来就不喜欢洗脚。所以你这个问题,要我说,男人最好还是不要有老婆,免得天天在耳边呱噪」从乔十步这段话中,我大概可以分析出,这三位和他关系匪浅的上一代美女,无疑还是张荞卿在他心中地位最高。这世上有很多女人愿意为他妥协,可是只有张荞卿不愿意妥协,他便认为男人最好不要有老婆,换而言之,在他心中,其她女人都不配做他的老婆。而剩下两位,我在心里揣测,蓝可心大概就是乔念奴的生母,想必也是一位身材非常火爆的绝色尤物,不然也生不出乔念奴这种极品女儿,可惜去世多年,我连见一面都已经不可能,实在可惜。而蔺江仙,我只知道她和李学究离婚后嫁给了乔十步,没想到其实是受李学究拜托,实在令我感到意外的是,蔺江仙居然三番五次的主动往乔十步这个矮胖子的床上爬,这岂不是主动献逼吗?也不知道李路悠是否清楚,他的妈妈居然放荡到这般程度,想来漓江仙必定是个性欲极强的女人,可是乔十步根本不碰她,自然也没有其他男人敢给乔十步戴绿帽子。如果我以后有机会碰到李路悠的母亲,恐怕只需要稍微用我的大rou棒勾搭一下,就可以让这位空旷了许多年的饥渴熟妇乖乖奉上自己的身体,让我享用到那曾经生育过李路悠和李半妆兄妹的骚痒美穴了。张荞卿在一旁,微红着俏脸,似乎因为乔十步的话而有些生气,咬牙骂道:「无耻」乔十步被张荞卿骂了,没有丝毫恼火,而是大笑起来:「我便是这样的人,小时候和野狗抢食物吃的时候,那都是直接在垃圾堆里打滚,我一直活到八岁,别说洗脚了,连毛巾是什么都不知道。再后面被我师傅收养,也是一直在大山里生活,虽然有人管束,可依旧是自由散漫。直到被荞卿你救下,才开始学习各种礼仪,如今回忆起来依然是烦躁,我耐着性子好好学了几年,可那几年始终觉得活的不自在,最终我还是把那些繁文缛节全部抛开,终于重新活的轻松舒服」我注意到,虽然乔十步嘴上说现在活的轻松舒服,可是当他提到那几年时候,眼神中闪过的却是怀念,或许那几年不是他生命中最自在舒服的日子,却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难以忘怀的日子。从乔十步这番话中,我能大致猜到一些线索。乔十步从大山从逃出来,空有一身惊人武艺,却是个对现代社会一无所知的懵懂少年,然后被十四岁的张荞卿救下,也许两人一见钟情,也许是经历很多事情后才互生情愫,在张荞卿的悉心教导下,乔十步渐渐融入社会,变得像个正常人,他虽然觉得浑身不自在,可还是愿意为了心爱的女人而改变自己。只是最终,这两人无可奈何的分道扬镳,乔十步的内心再无约束,又变回了那个生活在大山中的野猴子。乔十步渐渐收敛了笑容,又对我赞叹道:「武道修行,要的便是一往直前,你虽然其貌不扬,却对万事万物无畏无惧,实在是金玉其内,要是走上武道,确实是一块绝世璞玉」张荞卿脸上露出异色,她对乔十步了解最为深刻,自然知道乔十步对我这番评价有多么难得,乔十步本就是世所罕见的惊才绝艳,不然也不会在弱冠之年就成为天下第一高手,世人口中所谓的天才少年,在他眼中大多连土鸡瓦犬都不如。张荞卿犹豫片刻,还是为我开口说道:「既然如此,他是瑜瑜的男朋友,也算是你的准女婿,那你何不收他为徒」张荞卿这话一出,我的眼睛也立马冒光,乔十步可是天下第一高手,要是能成为他的徒弟,那简直是天大的气运,甚至从此一飞登天都是很有可能。「我确实有惜才之意,可是,武学一道,太多情感始终是牵绊,如果你愿意放弃张苡瑜,我便收你为徒,将一身武艺传授于你。你是块不错的璞玉,只要能心无旁骛的专研武道,再加上我的悉心教育,末来这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号必定早晚是你的」见我没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