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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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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于是辛弃疾被任命为掌书记,负责起义军的文书工作,还负责和朝廷联络,总之是个非常重要的官职。】

【起义军一直跟金国打游击战,战功赫赫。】

【南宋朝廷不管心里怎么想,表面上对抗金起义军是拉拢的,会招安他们,联合抗金。】

【起义军首领耿京也爱国,希望能被招安,所以就让辛弃疾跟南宋朝廷联络,商

计招安的車情向灯拓女的争情。】

【这天,辛弃疾正跟南宋朝廷的使者聊着策略。】

【突然,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传来,准备归顺朝廷的耿京被叛徒杀了!】【叛徒张安国不希望起义军归顺朝廷,于是杀了首领耿京,想去投靠金国。】【辛弃疾一听,怒发冲冠,这还得了!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叛徒!】【于是,辛弃疾拉了一个五十人的敢死队,冲到了五万人的金兵大营。】【得知这件事情的人都觉得辛弃疾傻,这不是纯粹的自杀行为吗?】【结果辛弃疾成功了,他人挡杀人,佛挡杀佛,把张安国给绑了出来,带回南宋朝廷斩首示众。】

画面中,辛弃疾率领五十人的小队,绑着屁滚尿流的叛徒张安国,在金营中横冲直撞,如入无人之地。

最终呼啸而去,全身而退,没有受一点伤。金兵还没有反应过来,叛徒已经被辛弃疾抓走了。金兵脑门上都挂着问号,这人怎么敢的?金戈铁马,万军不过湎粉!

观看天幕的人:“???”

汉高祖刘邦瞠目结舌,惊掉了下巴,看向韩信:≈ot;爱卿能做到吗?≈ot;韩信看着天幕,只觉心情激荡,浑身充满热血,谦虚地说:≈ot;论马上功夫,我不及他。”

韩信智谋无双,号称兵仙。比起上阵杀敌,他更喜欢运用兵法。

刘邦见韩信都这么说,不禁感慨:≈ot;辛弃疾,真乃再世西楚霸王也,南宋有他,有福喽。”

李白惊讶无比:“五十人进五万人的敌营,那是当之无愧的军神。”“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,十步杀一人,干里不留行,豪杰也。”

他心中痛快,于是招呼酒家拿酒,畅饮几杯,趁酒意正浓,准备给辛弃疾这个名场面写首诗。

不喝酒不行,对他来说,最好的诗就在酒里。

他也有一手好剑术,也算是文武双全,只恨辛弃疾不是大唐人,他真想跟辛弃疾切磋。

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震惊不已,非常感慨:“朕倒是没去了解过辛弃疾,原来竟然是这么一个人才呀。可惜呀可惜,投胎太早了,投到明朝就好了。”

他有点感慨:“咱大明怎么就没有这样的猛将呢?”

他像是想到什么,看向曹国公的儿子李景隆,笑着说道:“朕最看好的就是你呀,你也要做霍去病辛弃疾那样的名将!

李景隆父亲李文忠是朱元璋的亲外甥,所以朱元璋算是李景隆舅爷爷。李景隆是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。

朱元璋非常喜欢这个憨憨的后辈,还让他当太子太傅。

未来的“大明战神”李景隆熟读兵书,对自己非常自信,答应得非常爽快:“好嘞。”

一旁的朱棣撇撇嘴,他也想建功立业,可惜身为身份地位敏感的藩王,没什么机会了。

朱元璋并不清楚,真正可以以少胜多的并不是李景隆,而是儿子朱棣。未来的靖难之役中,儿子朱棣开局八百人,却一路打败了拥有五十万兵力的“大明战神”。

从此,李景隆一战封“神”。

霍去病看天幕的眼神里充满了光,浑身热血澎湃。这个名字和他类似的人,很强。

汉武帝刘彻震惊又感慨:≈ot;辛弃疾没有辱没冠军侯的名声啊,这人莫非是你的转世?”

霍去病摇摇头,谦虚地说:“不清楚,不过我的文采欠缺,他都能上榜。我肯定不如他。”

汉武帝刘彻心中啧啧称奇,光是辛弃疾露的这一手,就强大到有点玄幻了。这时,汉武帝刘彻像是想到什么,唇角止不住上扬,心里有些高兴。以前他生了场大病,结果小时候的霍去病哭了几声,吓得他一身冷汗,没过多久病就好了,所以他就给小孩取名叫霍去病。

寓意是远离疾病。

他给霍去病取的名字太吉利了,以至于衍生出来的名字都这么厉害,不愧是他刘彻!

天幕的场景一出,无数人崇拜不已,很多人已经盘算着,要给未出世的孩子取一个类似的名字了。

当然,不能一模一样,这样孩子容易压不住。“病已”“远疾”“弃疗”……应运而生。【消息传回南宋,举国上下都炸锅了,哗然一片。】

【《大宋第一猛男》《震惊,我找到了常山赵子龙的转世》《千军万马避白袍》《犯我大宋者,远近都诛》】

【大宋失去的骨气,好像被辛弃疾找回来了!】

【据说,连宋高宗赵构都惊叹不已,震惊到三叹:好家伙,猛男,快回来吧,大宋欢迎你。】

赵匡胤你给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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